环境催化工程研究组学生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科技人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章程》等相关法规,结合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化物所”)与环境催化工程研究组(以下简称“902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化物所902组按照招生计划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生,及非学历教育研究生。
第三条、902组的高等教育工作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间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不得拉帮结伙,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或危害化物所、902组集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学生在学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1.为发展科研素质,培养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学生公平接受902组技术支持,平等使用组内与化物所公共教育资源,获得相同的基本条件保障;
2.公平获得深造学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资助;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3.对组内研究发展方向的知情权;
4.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对个人发展方向的定位;
5.对科研、项目运行管理、组内文化、组内安全、管理制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学生在学期间履行以下义务:
1.珍惜和维护组内名誉,维护组内利益;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研究所的相关规定;
3.遵守学校学习、考试制度、学籍管理规定和获得学历学位的相应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4.将个人发展与组内发展相结合,不得背离组内研究发展方向;积极参与、承担组内科研项目工程;
5.爱护并合理使用组内科研设备和生活设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日常管理制度
第八条、工作时间:组内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7:00,周六8:30~16:00,周日休息,原则上鼓励学生晚上适当开展学习科研工作,前日加班4h以上,次日可晚到30min,前日加班5h以上次日可晚到1h。
第九条、学生在组期间不可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相关负责老师请假。
第十条、化物所及902组依法维护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科研和生活。
第十一条、学生不得有违法、违反校规、所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可依法采取或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第十二条、学生在组期间应注意实验与生活安全,知晓开展实验时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所内安全教育培训,按照所内相关要求开展实验。
第十三条、根据培养方案,各类学生的学制分别为:
1.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4年;
2.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5年、6年;
3.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4年;
第四章 组会
第十四条、学生定期进行组会汇报:
1.时间:每周六早上9点,隔周汇报;
2.人员:全体组内学生,与相关负责老师;
3.形式:学生使用PPT进行汇报,汇报时间5~8min;老师在汇报中辅助学生了解最新项目进展与学生开展的实验在项目中的定位,并视情况针对汇报内容进行指导,时间控制在5min以内。
4.内容:(1)参与的项目进展:包括横向与纵向项目;
(2)科研进展:介绍开展的实验所依托的项目,近期实验结果,适当分析;
(3)试验性实验:主要为企业实际应用开展的尝试性实验,或其他实验;
(4)组内日常工作:除实验外承担的和组内相关的工作;
(5)文献分享:近期看到的亮点文章,简单介绍并概括收获与受到的启发;
(6)计划与遇到的困难:明确近期工作,解决现有困难;
(7)其他。
5.要求:原则上以上汇报内容按顺序依次汇报,汇报简洁明了;
6.汇报开展:汇报设定会议总负责人与会议流动负责人,会议流动负责人由所有汇报的学生轮流担任,负责会议室的预约,会议时间地点的通知提醒,当天会议现场的组织协调,包括参会人员统计,所需汇报设备准备,学生汇报材料汇总,汇报时间把控等。流动负责人在当天汇报结束后需将人员参会情况,与学生汇报材料整理上交给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进行汇总。总负责人负责安排流动负责人的值班顺序,以及督促流动负责人上交材料,保证会议稳定有序进行。
7.视情况可邀请组外老师、同学进行学术交流,或可协调组内部分老师职工进行经验分享等环节。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国科大及化物所对学生定期进行全面考核,符合评选要求的可进行“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以及各类奖学金申 请,通过颁发证书、奖章等多种形式进行表彰,具体评选办法可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研究组拥有推荐权,推荐顺序参考评选办法以及为组内贡献度拟定,贡献度参考组会工作汇报内容。
第十六条、研究组内部设定“科研之星”、“项目之星”、“奉献之星”三项荣誉,荣誉面向组内所有学生,每年评选一次。
第十七条、研究组荣誉评选条件及奖金:
1.总体要求:(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2.“科研之星”评选要求:除满足总体要求外,以科研成果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奖金4000元;
3.“项目之星”评选要求:除满足总体要求外,以对组内项目贡献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奖金5000元;
4.“奉献之星”评选要求:除满足总体要求外,以对组内其他贡献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奖金3000元。
第十八条、研究组内部评选组织实施流程:研究组内部成立评审小组,负责组内荣誉评选工作。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选。各类荣誉证书由研究组统一制作,并与奖金一并颁发。
第十九条、为组内有特别贡献的学生,视情况可获得额外的毕业推荐与相应帮助。
第二十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化物所及902组应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同时取消组内向化物所、国科大推荐评奖、评优的权利。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由902组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